一直都不打算說話的,關於這次的事件,這個主題。 用「受傷的人」來形容狠怪。 但用「受害者」來形容更讓人不舒服。 即使真的是你們認為的。 先用「我」來取代「受傷的人」和「受害者」吧。 我有權利選擇遺忘或面對。 原諒或繼續責備。 退縮或是反抗,甚至戰鬥。 但你們從頭到尾根本沒有資格來逼我作出選擇。 你們不會知道我該怎麼做才會是最好的。 不要因為那些似是而非的「應該」而逼我該怎麼做。 不是不站出來就是懦弱。 不是沒放聲大叫就是膽小。 如果那些都成為過去了,你們為什麼要逼迫我再次叫出過去。 為什麼擁有相同經歷就該站出來,或我就應該要跟你們一樣拿著石頭砸死他。 我為什麼不能擁有這樣的過去卻選擇離開砸石頭的現場。 正面狠好,面對狠棒。 但如果還沒作好心理準備,你怎麼能逼我面對,那不過是一再的傷害。 這陣子我最受不了的應該是那些用著揶揄口氣談論這個話題,手中緊握著石頭要砸對方的人們。 你們的嘴臉其實更令我作噁啊。 你們才是又造成二度傷害的人哪。 昨天說要提起勇氣紀錄的不堪回憶還沒動筆,倒是忍不住先寫了這篇。 還是忍不住啊,我撫著傷口笑著說。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1024.捌零零 的頭像
Naima

1024.捌零零

Nai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3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