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久以來,我一直以為分手的理由是因為 不愛了。可那個時候的你後來對我說,我還愛著妳但還是得分手。     這兩天我突然想到了過去的幾段歷程。那些曾經在我生命中的你們。然後想到了當初你對我說的那句話。     曾經我一心以為那只是你的假掰理由,現在發現,我不過只是想要證明『分手只有不愛了才會成為理由』這件事是對的。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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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貼心的無意之舉,妳好像有點怦然心動。
妳,好像開始對他不太一樣。
但你們根本剛認識。

在回家的時候,你們路線不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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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個女孩愛上哪個誰的時候狠認真。
她的認真是義無反顧的那種。
 
不過她的習慣狠奇怪,在確定愛上誰之前總是要先否定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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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常常會想要在喜歡的人面前表現出最好的一面。
於是,你把一些什麼藏起來。
表現出那些他/她可能會偏愛的那些。

也只是可能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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